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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1月1日起,非法使用监控视频最高罚2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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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1月1日起,非法使用监控视频最高罚2万
发布者沈阳监控安装  来源:沈阳监控安装  发布时间:2019-12-09 09:37
辽宁新规:非法使用监控视频 最高罚2万辽宁印发《辽宁省治安特业服务管理办法》,该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。
 
《办法》规定,视频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0日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删改、传播或者非法使用视频监控录像资料,不得非法透露有关的个人信息。
 
从事旅馆业、典当业、按摩服务业的经营者未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或者设备不正常运行的,由公安机关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;未按照规定期限保存视频监控录像资料的,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;删改、传播、非法使用视频监控录像资料或者非法透露有关个人信息的,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。
 
《办法》规定,从事旅馆业经营活动的,应当核对住宿旅客的身份证件,如实登记其姓名、住址、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以及入住、退房时间等信息,并实时通过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向公安机关传输报送。
 
沈阳监控安装报道:未携带身份证件的旅客入住旅馆,可以通过识别设备核验,或者经属地公安派出所确认后,办理登记入住。